******大学大数据模型分析测试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3067 ******大学大数据模型分析测试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采购大数据模型分析测试平台实验室硬件设施,安装位置在滨海校区博闻楼C311。包括服务器2台,教师计算机1台,学生计算机49台,48口交换机2台,教学会议一体机86寸1台,电视65寸2台,音响功放无线麦克1套,实验室布线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1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 采购需求:查看针对国际贸易专业核心专业的教学内容,结合企业在国际贸易领域里的常见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商业案例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国际贸易专业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教学。让学生全面深入掌握企业在国际贸易领域是如何利用大数据驱动业务,提升绩效,增强管理。课程覆盖的主要国际贸易领域包括:跨境电商市场分析、运营诊断与复盘、消费者分析、产品分析、营销分析、店铺流量分析、供应链分析和物流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1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 采购需求:查看针对经济金融专业核心专业课的教学内容,结合企业在经济金融领域里的常见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商业案例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经济金融专业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教学。让学生全面深入掌握企业在经济金融领域是如何利用大数据驱动业务,提升绩效,******银行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把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查看运用大数据审计思路及方法,融合大数据技术知识与审计专业知识,通过结合案例教学、实训、实操等多层次的教学设计,模拟大数据技术、数据库知识、人工智能(AI)在审计业务中的应用,帮助学生了解数字时代大数据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让学生掌握大数据审计业务流程,掌握大数据审计与传统审计的业务区别,掌握数字时代审计工作的全新业务框架,提升学生的大数据思维及商务智能应用技能,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数字化审计复合型人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办事处(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华隆宾馆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电子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电子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兼投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学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