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凌仑村、界田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耕地质量评定成果评审的请示》(兴自然资报〔2025〕209号)已收悉,我局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凌仑村、界田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资源局下达******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凌仑村、界田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1〕496号)立项批复,现项目已竣工。项目实施面积76.0125公顷,通过评定新增水田面积67.5706公顷(均为国家利用等别7等),提质改造后项目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由9等提升至7等,新增粮食产能202712公斤。
二、该项目基础资料详实可靠,技术路线合理,方法科学可行,满足项目任务的要求,予以通过审查。
三、你局要及时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工作,并督促做好年度耕地质量更新工作。
******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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