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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蔬菜研究所申请的“锦春路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锦春路5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用地规模、强度和建设内容
南宁市蔬菜研究所拟利用锦春路5号小区******4006GB00009宗地8728.15平方米中的4116平方米用于建设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1月取得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号:2021-008),属已实施搬迁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历史遗留项目。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拟建1栋高层住宅楼及3层地下室,在改造用地内规划6米的道路,作为本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与宗地内保留住宅建筑的公共出入通道;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机动车位与宗地内保留住宅的机动车位统筹考虑和布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规划总平面图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锦春路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项目现场。
(三)******资源局网站(******)。
五、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建设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至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办公室,邮编:530000,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资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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