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数字资产发行平台项目谈判公告 | |||||||||||||||||||||||||||||
******有限公司国航数字资产发行平台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数字资产发行平台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1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搭建集数字资产发行、交易、社交于一体的平台。 本项目拟签署合同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依次包含系统建设期与运营维护期:系统建设期自合同生效启动,截止于系统开发完成且经双方书面验收确认之时;系统通过验收后,即进入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两年的运营维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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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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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
8.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 |
9.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
10.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
11.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 |
1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需具备至少2个规模不小于30万的数字藏品平台开发、部署、上链实施以及数字藏品营销发行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尾页、签字盖章页、金额内容页),原件需备查 | |
13.提供高并发、高可用性电商平台或数字资产平台的压力测试报告,证明技术能力 | |
14.提供法务团队的律师职业证书和社保缴纳记录(或与资深律所合作的证明文件) | |
15.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成功办理的资质清单(含可查的备案号)、与监管机构的往来公文和办理记录(如 ICP 许可证、EDI 许可证、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等) | |
16.如联合体投标,须出具联合体声明:明确牵头人、责任划分等必要内容。 |
(二)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必传项目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三)公告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主动递交或补充材料,如需补充材料请于公告时间(含本项目后续公告)内递交,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请务必核实,如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有明显歧义则视为报名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