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喀喇沁旗锦山西城区锦南大街喀喇沁旗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二楼
邮编:02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省道206线喀喇沁旗王爷府镇改线公路项目 |
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 |
喀喇沁旗交通局 |
******有限公司 |
省道206线喀喇沁旗王爷府镇改线公路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希庄村,与S206 平面交叉;终点位于大庙村,与S206平面交叉。路线呈东西走向。 本项目路线全长4.163公里,拟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全线路基宽10m,路面宽9m沥青混凝土路面,过水路面1处长85m,涵洞5道。
(1)陆生生态 ①严格控制占地范围。 ②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以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加强管理,待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③合理设置施工时间,避免对周围动物产生影响。 ④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⑤施工工期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作业,各种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防止土地风蚀等。严禁任意堆放建筑原料及表土,以免遇强暴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2)水环境 ①在水源保护区外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沿线大棚看护房的旱厕,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不外排。 ②在保护区外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沿线大棚看护房的旱厕,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不外排。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处禁止鸣笛;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安装隔声窗。 (4)大气环境 ①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减少道路扬尘; ②在道路两侧多植树、种草; ③路政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5)固体废物 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给废品收购部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