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EPC+F+O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06月25日上午08时30分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2025年06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永安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EPC+F+O二次
招标编号:E************002
招标人:******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对永安市内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共19868.54亩;其中土地综合整治约13500亩,整治前地类主要为园地等;撂荒地整治6368.54******居环境整治等附属工程。
上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均暂定,招标人可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项目审批情况等按规定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具体以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的图纸及文件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2.18%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芸(组长)、韩珺、王丽娇、黄文铭、王岳松、温伟彬、吴碧琳、陈丽娟、兰建辉
3、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4、******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5******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入围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序号(排序不分先后)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1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9.00 |
刘桂棠 闽************ |
2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1.00 |
杨佳碧 闽************ |
3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5.00 |
胡明渊 闽************ |
4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6.00 |
张燕超 闽************ |
6、******委员会定标情况
******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的价格因素、方案因素、资信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答辩因素进行评审,并进行综合打分,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总得分 |
排名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1.00 |
杨佳碧 闽************ |
94.28 |
1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9.00 |
刘桂棠 闽************ |
66.48 |
2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6.00 |
张燕超 闽************ |
63.76 |
3 |
******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
******5.00 |
胡明渊 闽************ |
60.16 |
4 |
中标候选人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方: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推荐理由:******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有限公司;)最优;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0日历日(自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次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管护期(运营):5年;
质量要求:(1)投融资:项目投融资须满足项目建设要求;(2)选址评估:根据《福建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进行内页资料整合,外业现场核实,确定可整治地块;(3)前期测量(含高清影像及土方测量):根据《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形测绘技术规定》,完成项目整治区比例尺1:1000地形测量、实测坡度和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摄影像,满足项目规划设计及立项报备的需求;(4)实施方案编制:根据《福建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批准;(5)立项照片采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利用统一外业核查软件逐地块实时定位拍摄立项后、动工前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并上传报备系统;(6)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根据《福建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概算,并通过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批复;(7)施工放样:包括平面放样和高程放样,将图纸上设计的工程设施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按设计要求,以一定的精度在实地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8)竣工测量(含高清影像及土方测量):根据《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形测绘技术规定》,完成项目各新增耕地地块竣工测量,包括平面测量、断面测量、平面控制系统的复核、实测坡度和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摄影像,按实际情况绘制竣工测量图,满足竣工复核、竣工验收和验收报备要求;(9)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福建省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年度更新评价工作要点》、《福建省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手册》,编制项目竣工新增耕地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及相关图件;(10)立项阶段报备:根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完成项目立项阶段在部级和省级系统的报备;(11)施工阶段报备:根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在部级和省级系统的报备;(12)验收阶段报备:根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完成项目验收阶段在部级和省级系统的报备以及指标入库;(13)竣工照片采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利用统一外业核查软件逐地块实时定位拍摄竣工后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并上传报备系统;(14)指标结算:根据福建省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务手册(2012年5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编制旧村复垦或矿山复垦项目指标结算报告及图册。(15)工程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6)采购: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17)后期管护(5年):后期管护包含种植管护与工程设施维护两部分,目的是确保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新增耕地类别、等别不降低,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种植管护应根据新增耕地类别种植水旱轮作,保证新增耕地稳定持续耕作。(18)项目实施材料归档: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后2******资源局各存档1份。(19)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20)施工:①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②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③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闽农建函〔2021〕735号)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④按国家现行的自然资源、水利、道路等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批复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的施工。(21)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求。(22)项目投资回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委员会成员名单:巫瑞松、张战强、韩珺、陈海龙、黄文铭。
7、公示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1日。
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龙山路639号
邮编: 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埔岭路66号4楼,邮编:366000
电话:0598-******、******
联系人:高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06月27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