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长白地区排水防涝工程(浑南段)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备案。以沈浑审批审字(202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白地区排水防涝工程(浑南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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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12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09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刘长城 | 姓名: | 刘长城 |
单位: | ******服务中心 | 单位: | ******服务中心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 | 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4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长城 | 联系人: | 李广志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李广志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