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废物处置相关许可,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本批次处置数量进行确认结算,结算完成后进行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清运、处置。
投标人/供应商需要遵守国家废物处置等相关工作标准或工作要求。
6.1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开始,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将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资质等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6.3资质审核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00时 。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10月30日17:00分前将资质文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7.1竞价会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3竞价参加人员: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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