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现变更为“不良行为记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10:00,现变更为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10:00;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工期要求为“计划工期:8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8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