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技术澄清统一表 | |||||||
项目名称:印尼铝业进口海关清关代理服务项目 开标地点: 线上评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 |||||||
技术交流统一汇总: | |||||||
1、关于进口单证制作主体的澄清。 回复:进口单证草稿由我方制作,但各服务商需提供核对服务,确保单证的准确性。 | |||||||
2、关于服务内容中HS编码梳理工作的澄清。 回复:我方已梳理出草稿,各服务商需在国内厂家发货前协助核对,并告知印尼进口监管条件,协助办理准入手续。 | |||||||
3、关于免表申请的澄清。 回复:我司进口不使用免表形式,前期小批量物资正常缴纳关税,后续保税区批复后,大批量物资以保税区形式免税进口。 | |||||||
4、关于少量集装箱运输至公共港口,若产生红线查验费我方是否实报实销的澄清。 回复:我司设备清关地点均在项目地现场清关,不经过印尼公共港口,请各供应商按照此模式报价。 | |||||||
5、关于印尼海关判定货值申报过低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我方是否承担的澄清。 回复:我方货值均为实际货值,不存在低报行为。印尼海关判定货值申报过低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我方只承担关税、增值税等税额,不承担行政处罚费用。 | |||||||
6、关于我司项目地海关监管区乙方人员配备的澄清。 回复:各中标服务商需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专业团队于我司项目地现场工作,且我司不负责乙方人员食宿。 | |||||||
7、关于是否存在空运形式运输的澄清。 回复:本次项目不涉及空运,若有紧急运输,我司将另行开启空运招标。 | |||||||
8、关于本次招标计价方式的澄清。 回复:本次招标计价方式均按照国际标准计费吨计价,分项报价中的吨、立方、集装箱请各服务商按计费吨报相同的价格,后续合同中将约定择大取费。 | |||||||
9、关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澄清。 回复:本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管理货物的进口清关相关单据; ②处理海关流程中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在CEISA系统中代报关; ③为我司做好海关相关事宜,确保我司货物不与海关规定相冲突; ④协助并自主完成海关相应编码的核对及相关文件的制作、检查和分发; ⑤提供我司所需的海关相关信息; ⑥处理受到特殊物资监管限制手续(协助办理受限制货物进口相关准入); ⑦申请项目临时清关点; ⑧服务商需持续追踪并杜绝出现以下问题:因清关文件错误产生罚款;HS编码有误导致退关(若我司以提供完成的产品报告,服务商未排查到此风险,所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⑨服务商需承担由于清关文件制作不当,缺失,不匹配等引起的红线查验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该费用指的是额外产生的堆存费及罚金,由于供应商错报瞒报漏报等的除外,正常查验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 | |||||||
10、关于报价方式的澄清。回复:单价和总价全部按人民币进行填报,汇率按9月份汇率2291执行,税率11%增值税专票,报价为含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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