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SW016C2025FW016
二、项目名称:******街道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7号2幢212
成交金额:25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街道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类别按月按要求对分散特困人员进行照料护理 服务要求:******街道现有分散特困人员268人,其中全自理260人,护理标准58元/人/月;半护理4人,护理标准386元/人/月;全护理4人,护理标准676元/人/月。护理标准参考市级文件适时调整。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按月完成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慧娟、王圣萍、吕凤英、周常红、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成交价≤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
******街道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2024.02;
******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2021.09。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南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林林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