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衡东县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委员会认真评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中标候 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 人名单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782.009585 |
724.735664 |
798.647651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
质量 |
合格工程 |
合格工程 |
合格工程 |
|||
详细评审得分情况 |
总分 |
88.74 |
83.68 |
77.62 |
||
技术评审得分 |
21.90 |
21.48 |
25.80 |
|||
商务评审得分 |
30.00 |
22.20 |
15.90 |
|||
报价评审得分 |
36.84 |
40.00 |
35.9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刘学成 |
吴小玲 |
贺文 |
||
证书 编号 |
粤************ |
湘************ |
湘******2217 |
|||
身份证 号码 |
440************793 |
511************521 |
430************07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27日下午17时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4〕419号)提出异议或投诉。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下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法院内)
联 系 人:龙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项目负责人:陈雨雯
项目组其他成员:肖雄、王磊、周加乐
电 话:******、******
******改革局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