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介绍:
******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2、项目预算:15万元/年
3、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服务价格不变。
4、是否分包:不分包
5、项目介绍:
托育园目前在园幼儿 80 人,教职工20人。
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校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托育园支付劳务费用。
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中餐(含教职工)及早午点服务,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 ”是指“情形 ”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9:00(北京时间)至2025年5月14日9: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本项目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比价系统进行采购。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询价公告、报名、报价。
3.中标方式: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
4******服务中心,纸质材料组成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四、服务需求:
1、人员配置:
(1)大厨1人,帮厨人员1人
2、食堂劳务人员要求:
(1)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行为记录。
(2)岗位性别不限,男: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女: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上岗前由采购人核查。)
(3)以上人员中至少一人擅长烹饪,确保每餐荤素营养均衡。
(4)所有员工均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上岗前由采购人核查。)
(5)加强员工培训,开学前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6)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一次性口罩。
五、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中餐(含教******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
2、服务要求
2.1、建立固定的运行和管理制度
(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规;
(2)负责食材的验收,保证食品安全,需索证并建立台账。食品 48小时留样,并做好留样登记。
(3)托育园提供食堂的基础设备设施。成交供应商负责确保食堂设备、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操作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保持操作间清洁,设备摆放整齐。
(5)因卫生、操作不当和安全问题等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他责任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食堂服务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
(7)保持食堂所有区域及场所环境清洁。
(8)保持餐桌椅清洁,餐具消毒。
(9)要制定相应制度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厨余垃圾。
(10)食堂操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如在监管监察中发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
2.2、食品质量要求
(1)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做好保护,无污染。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避免过多汤汁和水分。
(5)所供食品必须保证食品质量。
2.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服务标准:
必须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餐具消毒率100%;食堂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工作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六、其它
1.实行奖惩考评制度,采购人每年按月(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保障奖惩考评(具体为师生对食堂的卫生、服务、菜品等满意度考评)。
2.所需工作人员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主安排,与采购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安全责任险。成交供应商及其雇佣人员若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费用按月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及工资发放流水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款项。
2.履约保证金:无。
3.******委员会仲裁。
4.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对托育园产生了不利影响的或致使托育园受到行政处罚的;
(2)月度考核不合格等次达到三次的;
(3)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人服务项目转包或者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协商同意擅自停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5.成交供应商权利义务:
(1)成交供应商权利:要求采购人保障餐厅的硬件实施,通水、电、气等,按照合同自主用工(不能低于采购需求规定人数)。
(2)成交供应商义务
(2.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师生正常就餐,服务期间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坏除外)。
(2.2)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如发生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3)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服务范围内采购人资产和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2.4)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加工变质、过期、“三无”食品。
(2.5)负责接受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安全检查。
(2.6)食堂操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如在监管监察中发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
八、服务地点:******服务中心(芜湖市天池路与神山路交叉口)
九、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 2 年,服务价格不变。
十、服务
1、供应商应派遣专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做出有效响应并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须在 24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十一、其它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一年服务期限内的总报价。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人员工资、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响应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4、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基数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服务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创业街1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53-587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