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24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24连接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新县营商环境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S524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4]22号)、《关于S524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营商政投[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524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寨里组团西侧。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S524连接线工程由南段萍安大道西延线和北段寨河路组成,全长6.864km。其中萍安大道西延线(S524)规划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4.5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线南起新区界,顺接S524保定段,跨越瀑河后沿小营村西侧向东北延伸,从铝灰钢渣厂北侧延伸至终点芳洲路,全长4.291km,沿线无市政管网设施。萍安大道西延线(S524)于雄安新区西南边界处跨越瀑河,新建瀑河大桥1座,桥梁全长899m,其中285.84m属于省道S524保定段范围,613.16m属于雄安新区范围内,瀑河大桥省道S524保定段由雄安新区代建,整桥的设计施工均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寨河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8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本次实施部分南起芳洲路,北至安新县界,全长2.576km,向北延伸0.4km可连接安大线,随路建设DN800给水管线。寨河路跨越杨孟庄排干渠,新建中桥1座,桥长77m。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
2.1.3项目概算总投资:70121.86万元。
2.1.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18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5年6月,公路工程计划交工日期(及市政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缺陷责任期:公路工程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市政工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道路绿化养护期自道路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起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同意,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S524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绿化养护,直至项目验收及整体移交。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并且参与竣(交)工验收、配合结算等工作;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有土建、设备、安装及必须的配套及公用设施部分、竣(交)工验收;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环水保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
2.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a、b、c任意一项均可: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在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在中标候选人公******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建设主管部门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w.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L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
y.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P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r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B.以上u、v、w、x、y、z、A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u、v、w、x、y、z、A条要求为准。
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b.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c.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内容的成员方,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6)、(7)、(8)项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4月12日00 时00分00秒至2025 年6月11日8时2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 址:安新县安新镇雁翎西路4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1层
联系人:李炫、李阳、庞家华、刘玉星、陈佳莹、吴云良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2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炫
电 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锦泰花园A区1-5-101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安新县交通运输局,电话:******,邮箱:******。
10.17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进行咨询。
10.18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9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10.20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21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招标文件PDF版-S524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