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ZB******号
******人民政府卢张庄行政村柳林子水泥路、贾庄水泥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2日
二、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10页“3.5资格审查资料”中“资格审查资料章节涉及的证书等资料,在开标时还需提供原件供评委审验,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更改为“资格审查资料章节涉及的证书等资料,在开标时不需提供原件,原件中标后由招标人审验。”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