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行政审批局对******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强石膏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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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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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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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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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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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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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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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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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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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强石膏生产线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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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津市铝基地鑫光大道和东兴北街交叉口西南方向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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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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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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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现有生产线改建为年产1万t的改性石膏和年产2万t的高强石膏,两种产品工艺流程相同,所用设备相同,仅所用辅料和烘干温度时间不同,因此两种产品不同时生产,不进行生产线的划分,依据市场所需进行不同产品的生产。新增3台40m3的硫酸储罐、1台Ca(OH)2储罐,其余设施不变,利用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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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上料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硫酸雾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②回转窑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三级碱液喷淋+二级静电除尘后通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包装颗粒物在包装区和落料区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对颗粒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碱液喷淋塔废水和回转窑冷却水排入循环水池,在循环水池中加入Ca(OH)2******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置于建筑物内、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4、固废: 除尘灰、循环水池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洗车平台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给制砖厂,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含油棉纱、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点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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