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 拥有不少于 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南木屯生活垃圾填埋场调节池清淤工程
(三)预算金额:229万元
(四)项目内容:拆除及恢复浮动覆膜系统3981m2; 新建渗滤液应急收集系统;调节池清淤3853m3;检修池底、池底加铺土工布及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4526m2;淤泥固化及渗滤液收集排放3853m3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