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荔波县民政局2025年购买社工开展社会救助服务
二、项目简介
项目资金为14.8万元 ,项目服务周期6个月。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关于印发黔南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7〕20号)、《关于印发黔南州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民发〔2018〕137号)以及黔南州民政局《2025年全州民政工作报告》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救助服务水************街道)民政服务力量薄弱问题,进一步挖掘发现困难群众切实存在的困难,通过社工提供专业方法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及服务工作。
三、项目要求
******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探访、******街道)民政办开展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集中供养特殊困难人员和60岁以下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评估等工作;4.按照县民政局要求,组织开展好社会救助对象抽查评估等;5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四、报名机构条件及要求
在民政部门登记且具备承接社会服务项目资质的社工机构,有意向报名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机构请与联系人索取《项目申报书》模板。
五、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办公室
联系人:蒙建骨
联系电话:******
1.荔波县社会救助2025年购买服务工作方案2025.6.4(2).doc
荔波县民政局2025年购买社工开展社会救助服务
二、项目简介
项目资金为14.8万元 ,项目服务周期6个月。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关于印发黔南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7〕20号)、《关于印发黔南州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民发〔2018〕137号)以及黔南州民政局《2025年全州民政工作报告》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救助服务水************街道)民政服务力量薄弱问题,进一步挖掘发现困难群众切实存在的困难,通过社工提供专业方法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及服务工作。
三、项目要求
******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探访、******街道)民政办开展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集中供养特殊困难人员和60岁以下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评估等工作;4.按照县民政局要求,组织开展好社会救助对象抽查评估等;5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四、报名机构条件及要求
在民政部门登记且具备承接社会服务项目资质的社工机构,有意向报名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机构请与联系人索取《项目申报书》模板。
五、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办公室
联系人:蒙建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