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医院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医院新院区楼顶标识改造及室内LED屏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楼顶标识改造及室内LED屏项目
项目编号:SRYZ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195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服务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
1 | 1 | 新院区楼顶标识改造及室内LED屏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供应商符合本款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到******医院(详细地址:******医院新院区行政综合7号楼第三会议室)获取磋商文件。
(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获取,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登记: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要求不符合或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07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07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医院新院区行政综合7号楼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医院官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医院新院区行政综合7号楼******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
邮箱:******
******医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