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应于2025年11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实验室试剂等,详见采购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的供货、安装、调试,应当一次性送齐,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下列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试剂含有危化品(包括易制毒、易制爆),投标人需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三、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文件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至 2025年10月31日
2、采购文件获取:线上获取,联系电话:******(微信同号),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3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响应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4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5开标地点:******管理局五楼会议室,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五、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联系方式:殷文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