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12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涪城区吴家镇三清观村11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涪城区吴家镇三清观村11组。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2.9505公顷。其中耕地0.1300公顷、园地0.8315公顷、林地1.92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94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ii):504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人民政府绵府规〔202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住房安置方式: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住房拆迁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人民政府在镇、村、村民小组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时间30日,同时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myfc.gov.cn)。
(二)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自本公告时间结束之日起具体实施。
******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12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涪城区吴家镇三清观村11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涪城区吴家镇三清观村11组。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2.9505公顷。其中耕地0.1300公顷、园地0.8315公顷、林地1.92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94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ii):504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人民政府绵府规〔202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住房安置方式: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住房拆迁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人民政府在镇、村、村民小组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时间30日,同时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myfc.gov.cn)。
(二)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自本公告时间结束之日起具体实施。
******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