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在满足规划设计条件下,我局拟同意“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1#、A2#、A3#、B2#楼)” 平面方案局部变更。现将变更的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1、B2#楼建筑功能与平面调整
2、局部地下室取消,地下室入口位置调整
3、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布局调整
二、公示日期
2025年6月25日-202年7月1日
三、反馈方式
******建设局(邮编:365050)
2.联系电话:******
附图:区位图、变更前后对比图
******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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