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召陵区实际情况,现将遴选召陵区农业基层科技示范主体条件、程序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陵区种植业领域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
2、示范带动作用好,带动周围农户不少于10户,粮食作物不少于150亩;陆地经济作物不少于50亩;设施大棚不少于5个棚(10亩以上),享受过2024年市级城供蔬菜基地扶持补助的设施大棚基地除外。
3、姬******街道)。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2025年召陵区农业领域科技示范主体重新进行遴选,全区遴选35个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科技示范主体以召陵区辖区内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
1、各种植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
******办事处审核盖章推荐。
******办事处审核推荐的科技示范主体,安排人员进行复查,择优选择报局种植业与科技教育股,截至到2025年7月18日。
******人民政府网公示确定。
二、畜牧业领域
(一)畜牧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养殖档案记录完整;
2、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丰富的科学养殖经验,养殖水平较高;
3、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畜牧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养殖场户依靠科技发展畜牧生产。
4、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
(二)科技示范主体享有权利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贴;
4、对技术指导员工作及重大畜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科技示范主体履行义务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畜牧新技术、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村庄5个以上养殖户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3、按要求填写养殖档案,记录生产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四)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养殖场户,报名务必于7月19日前将申请表报至局畜牧股,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报名联系电话:******
附件1:2025年种植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推荐表
附件2:2025年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2025年种植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推荐表
******街道) 村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 | 务农人数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自有土地(亩) | 承包土地(亩) | ||||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 | 示范主体名字,自有土地,承包土地,主要作物及规模,运营状况等。 | ||||
申报单位签名 (盖章) | |||||
******办事处审核意见 ******办事处盖章 | |||||
区域站长复查意见 区域站长签名 | |||||
区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 |||||
附件2
2025年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养殖场名 | 地 址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养殖品种 | 猪 | 养殖规模 | 头 |
申请 具备 条件 | 1、是否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否¨ 2、是否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丰富的养殖经验且养殖水平较高;是¨否¨ 3、是否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畜牧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养殖场户依靠科技发展畜牧生产;是¨否¨ 4、年出栏生猪1000头是否以上;是¨否¨ 5、是否能辐射带动周边村庄5个以上养殖户。是¨否¨
养殖场(盖章或签名): 2025年 月 日 | ||
召陵区 ******农村局意见 |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