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卓资山镇和平村郎家卜;
4.建设工期:2025 年4月-2025年9月;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6.建设规模及工程方案:
******有限公司新建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项目利用本公司空地占地面积3866.86㎡,新建原辅材料库,购置沥青拌合设备、沥青储罐、矿粉筒仓、柴油罐、导热油炉、水稳等设备设施,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
2.工程方案
本项目占地面积3866.86㎡,办公依托公司原有办公楼;同步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管网、绿化、环保、安全生产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本项目风险因素主要有: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扬尘、噪声、污水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农民工权益、交通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3.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磊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日期: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