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拆除地点:山美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
2.2 拆除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需拆除总建筑物面积约79394.27㎡(其中,钢混结构约6735.09㎡、砖混结构约42112.34㎡、砖木结构约14596.97㎡、临时建筑物约15949.87㎡),以最终实际需拆除建筑面积为准。进行旧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拆除清理,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筏形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全部挖除及拆迁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应平整至旧宅基地坪)。拆除的旧料由中标人回收,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矿产资源严禁偷挖外运)。施工过程中必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全面搭设围挡,围挡上必须覆盖公益广告布及安装符合规范的喷淋管网等设施进行降尘;对拆除后场地播种草籽进行绿化以及对场地进行绿膜覆盖(覆盖后绿膜出现破损需及时更换),场地管护至项目交地。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拆除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山美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等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固定单价,下同):永久性建筑旧料回收款22.8元/㎡,临时建筑物旧料回收款13元/㎡。
2.5 工期要求:自最后一幢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拆除工程,并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即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的拆除清理,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筏形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全部挖除及拆迁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应平整至旧宅基地坪),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矿产资源严禁偷挖外运);施工过程中必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全面搭设围挡,围挡上必须覆盖公益广告布及安装符合规范的喷淋管网等设施进行降尘;对拆除后场地播种草籽进行绿化以及对场地进行绿膜覆盖(覆盖后绿膜出现破损需及时更换),场地管护至项目交地。******办公室关于《漳州市进一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执行。
2.8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充分评估现场踏勘(建筑物、附属物)与最后移交的实际状况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因考察或测算考虑不足所可能造成的亏损或其他损失不能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无。
3.8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2)根据建市〔2017〕 241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到2025年8月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3:30-5:30时。
4.2本工程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3室)。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 年 8月 11日 16:00时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8月 12日 09:30时。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标厅(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3室)。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林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3室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小曾、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