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园新区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5514
项目名称:北园新区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548000.00元
最高限价:548000.00元
******消防设备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最高限价:430000.00元
采购需求:电梯设备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地下供电主电缆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13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进行电子解密。******,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包组间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新华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绿华园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 号: ************2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馨蕊
电 话:****** 附件:
北园新区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5514
项目名称:北园新区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548000.00元
最高限价:548000.00元
******消防设备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最高限价:430000.00元
采购需求:电梯设备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地下供电主电缆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13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进行电子解密。******,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包组间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新华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绿华园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 号: ************2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馨蕊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