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DCJZX-2025-采字013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央厨房(一期)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中标人 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价 |
评审总得分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打山村打山415号 |
营业收入的9.8% |
99.5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投标人 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央厨房(一期)管理咨询技术服务 |
******学校配餐工作提供人员管理、生产管理、业务拓展及客户服务管理,确保采购人的基本收益及成长期预期,具体详中标人投标文件。 |
按学生人数、建筑面积和未来发展等因素配置经营规模,提供优秀的餐饮服务,具体详中标人投标文件。 |
1+1年,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时被设定为试用期,具体详中标人投标文件。 |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管理、HACCP”体系,具体详中标人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志树 (采购人代表)、罗丽旻(组长)、余深务、蔡强、 林振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陆万元包干记取,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银行宁德分行
账 号:************62
******有限公司
③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人民币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它补充事宜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3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经评委会评审,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3家投标人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微企业,经由专家一致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给予15%的价格扣除。
******有限公司,评审价:8.33%,评审总得分:99.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游坊溪11号
联系人:林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刘妙梅/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0593-******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