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客运枢纽配套工程(周边市政
道路工程)-周长路(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铁
路
杭
州
萧
山
机
场
站
枢
纽
及
接
线
工
程
海
宁
观
潮
客
运
枢
纽
配
套
工
程
(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
-
周
长
路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2024)37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铁
路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铁
路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华
诚
工
程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铁
路
杭
州
萧
山
机
场
站
枢
纽
及
接
线
工
程
海
宁
观
潮
客运枢纽配套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周长路(第二次)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59993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11219.03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4670.4484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拟
建
设
周
长
路
(
桑
梓
路
-
站
出
口
段
)
起
点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现
在
桑
梓
路
与
规
划
周
长
路
交
叉
口
,
起
点
桩
号
BK0+000
,
终
点
位
于
杭
州
机
场
高
铁
站
进
口
处
,
终
点
桩
号
BK0+815.247
;
道
路
全
0.815km
,
包
含
市
政
雨
污
水
管
道
建
设
,
标
志
标
线
,
城
市
照
明
等
内
容
,
同
时
本
项
目
穿
越
机
场
高
铁
及
杭海城际铁路,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
海宁市
。
2.2
招
标
范
围
:
拟
建
设
周
长
路
(
桑
梓
路
-
站
出
口
段
)
起
点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现
在
桑
梓
路
与
规
划
周
长
路
交
叉
口
,
起
点
桩
号
BK0+000
,
终
点
位
于
杭
州
机
场
高
铁
站
进
口
处
,
终
点
桩
号
BK0+815.247
;
道
路
全
0.815km
,
包
含
市
政
雨
污
水
管
道
建
设
,
标
志
标
线
,
城
市
照
明
等
内
容
,
同
时
本
项
目
穿
越
机
场
高
铁
及
杭
海
城际铁路,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4670.4484
。
2.3
施工总工期:
73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0-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3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新
建
或
改
、
扩
建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分
包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投
标
人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必
须
提
供
,
可
三
选
一
)
,
交
(
竣
)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四
库
一
平
台
)
查
询
网
页
截
图
(
附
相
应
网
址
,
必
须
提
供
,
且
要
求
该
项
目
各
业
务
环
节
(
七
个
模
块
)
中
至
少
一
环
节
(
模
块
)
数
据
等
级
为
C
级
及
以
上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及
设
计
标
准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批
准
文
件
、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注
明
“
经
备
案
”
的
证
明
材
料
必
须
经
备
案
,
如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
合
体
投标
的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①组
成联
合体
的单
位数
量
不
得
超
过
2
家
,
联
合
牵
头
人
必
须
为
提
供
上述第
3.3
条业绩及拟派
下述
3.7
条项目负责人
的一方;②
联合体成员
单位必须有
自
2020-01-01
以
来
(
时
间
以
实
际
竣
工
时
间
为
准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竣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完
成
过
的
市
政
道
路
项
目
1
个
及
以
上
(
合
同
价
不
小
于
1000
万
元
)
业
绩
(
分
包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要
求
同
上
述
第
3.3
条
要
求
;
③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合
同
价
格
比
例
(
根
据
职
责
分
工
及
投
标
报
价
计
算
,
且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比
例
不
得
少
于
50%
、
成
员
单
位
比
例
不
得
少
于
30%
)
;
④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投
标
,
也
不
得
组
成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本
次
招
标
中
投
标
;
⑤
联
合
体
各
方
成
员
须
同
时满足上述第 3.1、3.2 条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高
级
及
以
上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以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完
成
过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3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新
建
或
改
、
扩
建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
必
须
提
供
,
可
二
选
一
)
,
交
(
竣
)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四
库
一
平
台
)
查
询
网
页
截
图
(
附
相
应
网
址
,
必
须
提
供
,
且
要
求
该
项
目
各
业
务
环
节
(
七
个
模
块
)
中
至
少
一
环
节
(
模
块
)
数
据
等
级
为
C
级
及
以
上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
造
价
、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
指
竣
工
验
收
证
书
载
明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
如
以
上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业
绩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注
明
“
经
备
案
”
的
证
明
材
料
必
须
经
备
案
,
如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交
易
平
台
(
海
宁
)
自
行
下
载
招
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11-25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海
宁
市
海
洲
街
道
海
州
西
路
85
号
交
通
大
楼
1
号
楼
2
楼
地址:
杭
州
市
拱
墅
区
彩
云
路
锦
盛
大
楼
3
楼
联系人:
陆工
联系人:
于天龙
电话:
0573-******
电话:
******
邮箱:
邮箱: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