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52号)《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两个文件精神,扎实推进2025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县申请承担2025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学校:
二、申报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申请书;
2.?2025年交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审核表;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7.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8.申报单位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承诺书,承诺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四、遴选程序
1.由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农村局实地考察、审核;
******农村局备案。
五、有关要求
1.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2.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统一a4格式胶装成册。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
4.联系人:梁女士******963
******办公室203
附件:2025年交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审核表
一、申报对象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学校:
二、申报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申请书;
2.?2025年交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审核表;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7.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8.申报单位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承诺书,承诺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四、遴选程序
1.由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农村局实地考察、审核;
******农村局备案。
五、有关要求
1.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2.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统一a4格式胶装成册。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
4.联系人:梁女士******963
******办公室203
附件:2025年交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