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速公路疏解地方交通流量采集实施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过对海宁全域交通道路、城市主干路等路网进行分析、研究,对海宁市全域交通量进行信息平台创建、进行流量监测点位规划,收据海宁市全域既有交通量调查服务,补充增设部分点位交通流量永久和临时监测点,为海宁区域高速公路特殊情况下分流、地方公路规划改造、交通的精准治理提供数据依据,确保交通系统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2.2招标范围
海宁道路交通量信息平台创建及交通量补充调查服务,主要包括交通量调查点位规划服务、海宁道路交通量信息平台创建及交通量补充调查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2.3概算投资:约39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交付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 年 3 月 5 日至2025年 3 月 14 日 9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送到后立即离开),地点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col/col******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地址:******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庄女士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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