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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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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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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11
项目名称: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11
标段(包)名称: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1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5月13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5月16日
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有限公司 93.28 ******.98元 合格 401
******有限公司 89.3 ******.88元 合格 401
******有限公司 85.11 ******.01元 合格 401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限公司 宋云满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鲁************
******有限公司 于春延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豫************
******有限公司 杨姝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辽******4308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
******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办公室
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陆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
******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4-******
******有限公司
邮箱:******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人:宫女士
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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