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院医疗安全及生产安全管理,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和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发现和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从而加强生产安全事******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财政局关于印发〈儋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儋应急〔2023〕2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落实机制有关工作开展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汇聚全院职工、就诊者及第三方人员力量,核实科室岗位隐患,实施针对性整改,强化安全管理,消除隐患于萌芽,奖励报告与救援人员,营造全员参与监督的氛围,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奖励范围和对象
******集团总院。
2.符合条件人员包含全院各岗位工作人员,临时聘用的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三、隐患事故报告
1.各科室、各岗位需******办公室。
2.报告形式通常包括书面报告、电话报告、图片说明等,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口头报告的方式。
3.报告内容应涵盖隐患事故的地点、具体内容、建议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医院应急管理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5.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隐患事故,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逐级上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地整改。
四、安全生产隐患类型
1.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2.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场所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许可,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不足,未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监测并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对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等。
4.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等。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谎报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没有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 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及时变更;未依法取得审批或者验收合格的;未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 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6.举报和报告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无明确对象或者具体举报和报告事项的。
(2)已经受理且正在核查处理的举报和报告事项。
五、奖励范围
1.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认定》事项经查属实的,按以下隐患分级、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进行奖励;
2.将发现隐患奖励分为A、B、C三级。A级:重大隐患可能导致死亡、重大财产损失,须上报上级主管单位配合解决的隐患奖励3000元,通报表扬;B级:较大隐患可能引发人员受伤、设备严重损坏,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级层面解决的隐患奖励2000元;C级:一般隐患,影响局部工作安全,无重大风险,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协调解决的隐患奖励1000元;对可立行立改,可执行现场整改的安全隐患不做奖励。
3.特殊贡献奖励,对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参与人奖励也分为A、B、C三级。A级奖励(2000元):在灾害初现端倪时,参与人员迅速察觉并主动采取行动,于10分钟内有效消除灾害,确保无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并将此事迹记入个人职业档案。B级奖励(1000元):灾害发生后,相关人员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于15分钟内成功遏制灾害蔓延,仅导致轻微财产损失,且保障了人员安全。C级奖励(500元):在他人提醒或联动响应后,积极参与灾害救援,在20分钟内将灾害减轻,有效控制灾害扩大,未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六、其他事项
1.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一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只对举报人的首次举报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首位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举报人领取奖金,我院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保密其个人信息。
******医院自筹资金安排,并接受运营管理、纪检监察等科室的监督。
七、举报渠道
************医院正门左侧)。
2.举报人可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等方式举报隐患事故。鼓励举报人主动表明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所在科室及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查询并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身份信息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核实受理举报事项,并做好记录。
2.负责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
3.定期统计隐患事故举报情况,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受理举报事件时应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受理工作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和蔼,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
5.受理举报时应当及时记录,并填写《举报记录表》。对于面谈举报,应将举报情况详细记录成笔录,交由举报人阅读确认无误后签名。受理电话举报时,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消防安全九项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进行调查处理。
******办公室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办公室。
8.对于实名举报的事项,经核查确认不属实或不属于本机制规定的举报事项后,应电话告知举报人。
9.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科室或个人及外传,违者将严肃查处。
10.被举报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压制、打击和报复举报人,一经查实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集团总院)
2025年7月27日
附件2__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