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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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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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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250006JN  

项目名称: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最高限价(元)(如有):   ****** 

采购需求: 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清单》中所列全部内容及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采购方使用所需完成的一切采购标的物内容(如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式、工程资料制作等一切交付甲方使用合格的标的物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清单》中所列全部内容及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采购方使用所需完成的一切采购标的物内容(如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式、工程资料制作等一切交付甲方使用合格的标的物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银行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七)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00时00分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    

地点: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使用 CA 或“标信通”APP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 后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方式、其他有效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 2025 年 07 月29 日 10 时 00 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投标保证金缴************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 程价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5.办理 CA 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5.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 5.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华测 CA)、0857-******(贵州 CA--应急联系人******516)。 5.3 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 6.敬告: 《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 支持方。如因投标供应商网络问题及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 签到、解密未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毕节市公共资源******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 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7 、参加投标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询问联系电话:0851-******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下浮收取,由中标 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9、本项目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采购 人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 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08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纳雍县雍熙镇县府街县府路186-7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1期11号楼金融one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志、王祎、杨志东  

电 话:******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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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三期50吨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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