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X2025-SH124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医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毛先生059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总台电话:0592-****** |
项目名称: | GE彩超维保 |
来源: | 社会委托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GE彩超维保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49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期内(可追溯至2024年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公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邮编:361009。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0592-****** 传真:0592-******。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大厅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评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刘小姐0592-5661121,纪先生 05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其他: |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链接:******/opXtuL/qD5oP1l,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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