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第SG01标段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2.2和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第1号补遗书,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1号补遗书内容附后。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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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
S203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第SG01标段第1号补遗书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及澄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约定,现公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为******5元;调整系数为:0.94、0.95、0.96。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6)2023年1月1日以来... ...”修改为“2024年1月1日以来... ...”
招标文件************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现上传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取费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
二、答疑
1、问: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请问具体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版本是哪个?
答:本项目投标人使用标桥(浙江省)版、台州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均可。涉及软件系统等问题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表述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问: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要求:(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社保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为2024年10月~12月、2025年1月~3月共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扫描件等。请问社保证明由投标单位的分公司出具可以么?
答:投标单位的分公司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具的社保不予认可。投标人若提供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的,须在证明材料中同步附相应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否则相关的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3、问:如果使用标桥(浙江省)版9.0.0.49制作投标文件,软件中已有单独的技术标文件上传模块,还需要再资格审核文件模块中上传技术标资料么?
答: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备注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在第一信封(资信标)的“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第二信封(商务标)的“投标函”中上传;第一信封(技术标)的“技术标文件”为固定格式,投标人上传空白页签章即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