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和废弃木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该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艾亭镇王小庄农场9号。项目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83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新建仓库厂房2000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80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纤维生产设备、营养基菌肥生产线、包装材料生产线、秸秆揉丝机、粉碎机、打包机、制膜机、搅拌******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利用秸秆和废弃木材15万吨的生产规模。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废水沉淀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企业化粪池收集,用作周边农田施肥;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于生物酶配置用水,废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秸秆粉碎废气、废木材破碎废气、秸秆筛分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塔除臭后再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菌肥生产线破碎筛分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相关标准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筛分杂质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提取废渣、地膜边角料、蛋托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介质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10㎡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烟(粉)尘:0.864t/a、SO2:0.0504t/a、NOX:0.2359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且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人民政府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