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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289号】叶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2025289号】叶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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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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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项目代码:2501-410422-04-01-982293)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叶******公安局******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5-12

2.3公开招标

2.4估算金额:******.39元,最高限价:******.3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建******号-1

第一标段

******.39

******.39

******.39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

2.6******街道北关社区,本项目为多层建筑,地上3层(局部2******消防水池电气部分。************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13.50 m²,新建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3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上述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3.4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 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1)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 4 月 14 日至2025年 5 月 7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 8时4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期限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需在《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中,下载《YDBX 清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清标办法)》制作系统,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 ******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R24699H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九龙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人民政府1号楼108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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