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轻工类产品检测项目装修设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预算23万元,资金来源由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宗海路1号鹃湖电子信息创新园A幢,装修面积约2710平方米。
2.2******有限责任公司轻工类产品检测项目装修设计,本项目装修部位为原建筑的地上一层、二层,装修后使用功能为轻工产品检验检测,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期咨询、及原图纸的技术复核、******消防、室内灯光设计等专项设计。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注: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相关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立面图、节点图、给排水平面图等)******消防、水电(含室外水电工程)等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图及原图纸的技术复核。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的方案设计文件供招标人进行方案评审。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含初步设计):收到方案评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文本。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文本经招标人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同步进行图审工作。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4浙江省外单位具有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5 月 12 日至2025年 5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进行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中注册(详见投标人注册手册操作说明)】。期间工作日的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00分至 17时00分,在******有限公司(海宁市紫薇大厦12楼1207室)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和线下均需报名登记。
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6)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办事处开标室(14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7.1******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江南大道682号 地址:海宁市紫薇大厦12楼1207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顾女士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2025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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