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小额物业费催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6 | 招选人 | ******有限公司 |
| 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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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物业费催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1.采购条件
现就小额物业费催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竞价。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采购项目名称:小额物业费催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委托服务单位催收公司所辖物业管理项目内单个业主或租户拖欠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空调费、停车费等费用)本金不超过18万元的案件,其中催费本金上限18万元为参考湖南省高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中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上限(182826元)设置。
2.3 项目最高限价(预算):总价30万元(含税价格)。其中,泓盈公司合同上限金额为22万元、城发物业合同上限金额为8万元。非诉方式、诉讼方式的服务费用上限比例分别为 6%、12%。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小额物业费催收案件委托之日起算。
3.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对公司委托催收的案件,委派律师进行专项催收,催收方式包含:非诉方式(进行电话催******法院出具相关诉讼立案受理通知书即进入诉讼方式),具体催收范围及名单、欠费金额以公司提供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
4.资格审查(如有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 报价单位******事务所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竞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5.3 入围业绩要求
5.3.1企业类似业绩
□不要求;
■要求,参与报价单位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近3年(以提交应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物业费催收专项法律服务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信息无法证明相关要求,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资料。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
5.5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竞价;
5.7 其他:/。
6.竞价文件的获取
6.1请从竞价公告发布之日******集团招采交易平台(******:9982/)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竞价文件。
6.2参与竞价的应选人应当在******集团招采交易平台(******:9982/)进行注册并通过验证审核,然后报名项目并下载领取竞价文件。项目竞价启封时************有限公司招采合约部,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0731-******。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应选人应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在******集团招采交易平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集团招采交易平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西中心 T2 栋 25 楼相应开标室(具体详见大屏幕));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7.2 报价文件:
(1)按报价文件格式编制;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PDF格式,PDF格式为报价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报价文件正本须按竞价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以是正本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提倡双面打印或复印;
(3)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一起密封包装,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参与报价单位名称等内容,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单位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或经公安服务平台查询的电子身份证)参加现场报价文件开启会议,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7.3 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7.3.1 报价单位非诉方式和诉讼方式服务费用比例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服务费用上限比例,超过本项目服务费用上限比例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3.2 不允许有缺漏项,报价单位如有报价缺漏项视为无效报价;
7.3.3 报价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7.3.4 未能实质响应竞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评选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由采购人对参与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非诉方式和诉讼方式服务费用比例报价(含税)比较,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报价单位报价服务费用比例(含税)相同且最低时,则由采购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网站》(******:9982)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10.2.采购人保留取消本次采购、授予合同的权利。
10.3.报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10.4.******有限公司招采制度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招采交易平台网站》(******:9982)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同步公布。
10.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参与报价单位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发布竞价公告。
10.6.其他:
(1)竞价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报价单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在应选文件公开开启会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2)中选人须按照招标代理协议约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支付。
11.异议、投诉及举报
(一)异议联系部门(或单位)
(1)采购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中心T1栋20楼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0731-******
(2)招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系人:刘丽花、常添乐、易子杰、刘展
电 话:0731-8******-8421/******
(二)投诉、举报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有限公司
电 话:073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中心T1栋20楼党群工作部
备注:本项目竞价公告获取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竞价文件时间以网站发布的竞价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