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兴国县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的;
(二)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以上述肉类为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亚硝酸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四)使用鸡、鸭、猪等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合成肉”“拼接肉”冒充“原切肉”或“新鲜肉”的;
(五)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腐败变质肉、过期肉的;
(六)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存在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信息、净含量及规格等内容造假的;
(七)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调配出的风味肉制品,包装上食品名称、包装图案等内容存在欺骗性、误导性的;
(八)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征集方式
受理电话:******
受理邮箱:******
受理地址:兴国县潋江镇五福路68******管理局食品股
三、注意事项
(一)可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二)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表述清楚,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