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禹州市房产超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
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管理中心禹州市房产超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YZCG-DLT******
3、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4、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时30分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预算(最高限价):******.06元
8、评标办法:最低价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
1 | ******有限公司 | ||
2 | ******有限公司 | ||
3 | ******有限公司 | ||
4 | ******有限公司 | ||
5 | ******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1 | / | / | / |
三、符合性审查:
******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企业硬件特征码CPU序号一致、其他特征码不一致,其他投标企业特征码均不相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 ||
1 | ******有限公司 | ||
2 | ******有限公司 | ||
3 | ******有限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1 | ******有限公司 | 技术方案中依据的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01非现行标准 | 谈判文件P34页第2.2.1条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2 | ******有限公司 | 技术方案中依据的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01非现行标准 | 谈判文件P34也第2.2.1条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四、谈判结果排序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企业类型 | 名次 |
******有限公司 | ******.15 | ******.15 | 小型 | 1 |
******有限公司 | ******.89 | ******.75 | 小型 | 2 |
******有限公司 | ******.85 | ******.2 | 中型 | 3 |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7QLRYX3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往南约 200 米八楼801室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联系人:燕艳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 ******.15元 大写:壹佰壹拾陆万零伍拾陆元壹角伍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X815W2U
地址:林州市龙山路保健西巷 35-2 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联系人:杨柯歆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75 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柒角伍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0LNGL5N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万古镇马成精村 306 省道路南预制厂院内 6 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联系人:柴文政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2元 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玖佰叁拾伍元贰角
六、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7QLRYX3
(三)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往南约 200 米八楼 801 室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五)联系人:燕艳 联系方式:******
(六)成交金额:¥******.15元 大写:壹佰壹拾陆万零伍拾陆元壹角伍分
七、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八、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管理中心
地址:禹州市行政南路76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颍川办恒达御园南园公寓楼4层408室
联系人:李永帅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办公室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财政局1305房间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