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新疆公司榆树岭煤矿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支付方式与条件
2.1、项目地点: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17国道1007公里处,距离库车市110公里。
******有限责任公司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项目。
2.3、项目内容: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矿安【2023】58号)文件要求,需对矿井+1550m水平以上下7、下8、下10和下12等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要求鉴定机构具有符合《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称。鉴定工作应在签订协议60日内完成,并按照《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并根据矿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对各级检查存在的问题无偿进行修改。
2.4、工期:60天。
2.5、报价要求:本次招标包含人员差旅费,所需设备、材料购置费用、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
2.6、付款:该项目没有预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现汇,完成《榆树岭煤矿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经甲方认可后,开具等额发票,甲方挂账后120天内支付。
3.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询比价招标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上进行,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集团范围内物资招标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委员会颁发的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资质。
3.5、本标段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1000元;中标金额在壹佰万元及以上贰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2000元;中标金额在贰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3000元;中标金额在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5000元。中标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中标服务费则增收1000元,最高收取上限为2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在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完成后,原则上按中标金额计算收取中标服务费。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中标服务费。
3.6、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不得交投标、中标服务费)
******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4710
******有限公司库车支行
行号:******1202
3.7报名备注:①交货地址: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距库车市110公里); ②招标范围:详见询比价公告清单;③报名备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投标人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3)各投标人均为所有项目应答。(4)询比价招标报名时以附件形式打包上传相关资质扫描件。 (5)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价。 (6)投标人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9有预付款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项目询价的。 (4)被******集团或新疆公司不合格投标人,并在禁入期内的)。 ******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11询单备注:(1)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招标,内容以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的,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②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比价招标方式,在“中原云商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询比价招标公告。(2)清单中的服务为60天服务期限,拟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企管科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北山矿区
商务联系人:王东:******
技术联系人:姚志钟:******
7.合同标的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 |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矿安【2023】58号)文件要求,需对矿井+1550m水平以上下7、下8、下10和下12等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要求鉴定机构具有符合《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称。鉴定工作应在签订协议60日内完成,并按照《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并根据矿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对各级检查存在的问题无偿进行修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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