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和******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业农村发〔2025〕4号)要求,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水稻(中稻)连片规模种植主体1家:巴马鑫浩种养专业合作社,创建面积共22.26亩,个体种粮大户1家:那社乡那社村街上一队罗显先,创建面积共56.79亩。******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经营主体进行实地田间测产、考核等,均达到创建目标。拟按照水稻每亩40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详见附件)。现对以上2家县域内符合发放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0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巴马瑶族自治******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67号;联系电话:0778-******。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贴资金明细表。
巴马瑶族自治******农村局
2025年10月24日
文件下载:
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扩种收籽油菜补贴明细表( 第四批).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