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海宁市市区市政桥梁检测项目,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市区。
2.2建设规模:本次检测是对海宁市市区200座桥梁、40座景观桥长约1038.55米和栈道74处约3885.7米进行常规定期检测,10座桥梁常规定期检测+结构定期检测,城区内相关桥梁一桥一档的信息录入更新及信息咨询等。
2.3本项目投资概算约140万元,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中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开工报告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2.4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桥梁检测资质并在检测机构登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月 4 至2024年 12月 25 日 09 时 00 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col/col******50/index.html)”自行下载。(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免费注册网址:******/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相关资料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7.1******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2024年 12 月 4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
2 | 企业资质 | 具备市政桥梁检测资质并在检测机构登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提供原件扫描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原件扫描件) |
4 | 企业业绩 | 2021年 1月1日(以合同签定之日起计)以来完成过的桥梁检测业绩至少1个(单个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检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检测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
5 |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