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钢沈钛公司实验室认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PGPSTJFGXHD******1002)采购人为******办公室、法律合规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钢沈钛公司实验室认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2份类似业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对应任意一份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计划总金额的30%,且不低于1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8日08时45分至2025年05月26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本项目24小时为1日。
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 mem. 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其他说明:1、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2、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除最低价投标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四、中标服务费可扫码或转帐支付。
中标服务费缴纳转账账号:
******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 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121
******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务必请签字盖章上传,未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将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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