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附属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东至经都三路,南至张家石桥港,西至沧海路,北至经都二路,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9335 ㎡(约44 亩),总建筑面积约1002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909 ㎡,地下建筑面积12320 ㎡,计容面积87909㎡,建筑容积率3.0,具体要求详见规划条件书和任务设计书。本次招标采用限额设计。
2.2招标内容: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附属部分)、估算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专业内容: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建筑总平、日照分析、建筑平面、建筑立面、建筑剖面、地下室布置、室外附属布置,施工图立面效果模型、方案修改、备选方案,项目造价估算等;
(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平立剖深化图、通用节点深化图、提供各单体(含景观部分)SU模型、概算编制等;
(3)施工图阶段:土建部分配合施工图设计,调整设计方案;室外配套附属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
(4)施工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5)室外配套附属部分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以及竣工图绘制等。
2.3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人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方案设计修改意见作出方案调整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提交市规划部门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按方案评审建议修改、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并提交至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评审修改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如需修改、调整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
①土建部分应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周期、施工工期同步。
②室外配套附属部分初步设计确认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如需修改、调整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3 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工业类厂房设计业绩【单个设计合同方案设计部分金额为7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项目,如设计合同不明确方案部分设计费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无法证明该部分金额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1个及以上。
注: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及该工程的其中一张设计费发票(能证明该工程即可)复印件,如提供的设计合同未能反映方案设计费或设计规模或设计类型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处理
3.4浙江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可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或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3.5 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3 月 17 日至2025年 4 月 7 日 14 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服务中心二楼12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上发布。
7.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紫薇大厦12楼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茹女士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服务中心招标办
******街道胜利路8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573-******
2025年 3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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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附属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东至经都三路,南至张家石桥港,西至沧海路,北至经都二路,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9335 ㎡(约44 亩),总建筑面积约1002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909 ㎡,地下建筑面积12320 ㎡,计容面积87909㎡,建筑容积率3.0,具体要求详见规划条件书和任务设计书。本次招标采用限额设计。
2.2招标内容: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附属部分)、估算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专业内容: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建筑总平、日照分析、建筑平面、建筑立面、建筑剖面、地下室布置、室外附属布置,施工图立面效果模型、方案修改、备选方案,项目造价估算等;
(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平立剖深化图、通用节点深化图、提供各单体(含景观部分)SU模型、概算编制等;
(3)施工图阶段:土建部分配合施工图设计,调整设计方案;室外配套附属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
(4)施工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5)室外配套附属部分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以及竣工图绘制等。
2.3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人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方案设计修改意见作出方案调整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提交市规划部门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按方案评审建议修改、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并提交至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评审修改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如需修改、调整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
①土建部分应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周期、施工工期同步。
②室外配套附属部分初步设计确认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如需修改、调整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3 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工业类厂房设计业绩【单个设计合同方案设计部分金额为7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项目,如设计合同不明确方案部分设计费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无法证明该部分金额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1个及以上。
注: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及该工程的其中一张设计费发票(能证明该工程即可)复印件,如提供的设计合同未能反映方案设计费或设计规模或设计类型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处理
3.4浙江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可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或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3.5 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3 月 17 日至2025年 4 月 7 日 14 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服务中心二楼12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上发布。
7.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紫薇大厦12楼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茹女士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服务中心招标办
******街道胜利路8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573-******
2025年 3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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