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空地一体,智联管养”项目一期(数字路产及数据底座)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空地一体,智联管养”项目一期(数字路产及数据底座)(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
2.2招标内容符合海宁市公路特性及公路管理机构日常管养工作需求的数字化管理工具的应用,对海宁全市县级及以上418KM普通公路进行采集数字路产采集,建立数字路产档案,在数字化管理工具服务期内提供轻量化巡检设备供公路管理机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概算投资:约49万元。
2.4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6日下午14: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宁市交通局九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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