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381-01206-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海城市县级公路养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381-01206
四、项目名称:2025年海城市县级公路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事务中心
地 址:海城市站前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230
******有限公司
地 ******居委会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海城市县级公路养护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养护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2、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3、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养护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5、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与养护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采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工劳动合同版本。6、成交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养护人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人员的空缺,成交供应商应在两日内予以补充。7、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养护人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8、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9、成交供应商应为养护人员配备养护人员服装及养护工作必须的机具等装备。10、成交项目不得转包。三、工作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交通疏导、沟通协调等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2、养护人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业务培训事宜。3、养护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道路日常养护、巡查工作。4、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人员对养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养护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四、人员管理要求:1、拟派驻的养护人员应身体健康,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采购人与派驻的养护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养护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 3、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养护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4、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养护人员进行道路养护规范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养护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五、其他要求:采购人每次巡查如遇不合格项目,除按考评标准进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09,570.40元
合同金额:2,209,570.4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3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