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有限公司钛锆新材料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大曲窝镇政府旧砖厂内
项目总投资:2500万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占地面积10.44亩,年生产加工毛矿、钛矿等各种矿产品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target="_blank">******/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评价工作内容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辐射专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有限公司
2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