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景泰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T25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景泰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已由白银市交通运输局以(白交发〔202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多渠道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景泰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与技术等级:
2.2.1建设规模:
1、景泰县2025 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西铜3至西铜4、郭台至西八支、石城至良种场羊场等),共21条路,项目建设全长 37.1km。
2、景泰县2025年余梁至付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寺滩乡付庄硬化路,终点止于余梁村,项目建设全长 1.66Km。
3、景泰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红山至牛蛙圈新井至北梁、景大路至富民、马家庄至何家滩),共4条路,建设项目全长8.478Km。
4、景泰县2025年梁槽村至大桥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全长 3.328Km。
5、景泰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八八四至红窑、城北村至三组、娃娃水至城北墩、卞地槽至五支三斗),共4条路,建设项目全长10.573Km。
6、景泰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芦阳至草窝八八四至马鞍山、石城至一组、南滩村至六组),共4条路建设项目全长7.836Km.
7、景泰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郭台至八支渠下百花湾至青城村、城关至东兴、X206至席滩村),共4条路建设项目全长6.59km。
8、景泰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红水至大咀新墩村至五组、芦阳至草窝滩、白银公司农场至沙湾),共4条路,建设项目全长11.128Km。
9、景泰县2025年东二环安全隐患整治,建设项目全长9.718Km。
2.2.2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共9项44条96.411Km,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其余安全隐患整治路段维持原有道路技术标准。
2.2.3主要工程量:
标志牌114块、波形梁护栏20572米、铸铁减速带205米、道口标柱244根、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980㎡、10cm厚天然砂砾找平层310㎡、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13C)上面层6320㎡、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下面层6320㎡、1cm 改性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6320㎡、20cm水泥(5%)稳定碎石中基层6320㎡、20cm水泥(3.5%)稳定碎石底基层6320㎡、特殊路基处理5056m?、培土路肩175.85m?、热熔标线5143.6㎡、沥青路面灌缝32.87km。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招标,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护栏)。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00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项目共9项44条96.411Km,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其余安全隐患整治路段维持原有道路技术标准。 |
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7日, 缺陷责任期:1年, 保修期:2年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甘肃省202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4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7 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18:00 至2025年06月13日09: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技术支持电话:0931-******。
4.6 其它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3065/login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3日09:00
5.4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3065/login。
5.5 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 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3065/login。
5.6 其它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未参与在建项目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异议期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 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index),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异议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
联 系 人:张学舜
联系电话:0943-******
传 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区商会大厦16楼1610
联 系 人:王银娜
联系电话:177********4356
传 真:/
电子邮件:******
行业监管部门:白银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